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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文化体育
作者:钟村街道办事处    发布于:2010-03-05 06:12:11    文字:【】【】【
娱乐场所审批制度

1、到镇文化站提出申请。申办歌舞厅、卡拉OK厅及游戏机室的,填写《娱乐场所审核登记表》及《娱乐场所申报资料情况表》(一式二份),由镇文化站加具审核意见;申办其他娱乐场所的,填写《番禺市文化经营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由镇文化站加具审核意见。

2、到市公安局防火科申领《番禺市公安消防安全合格证》。

3、到市国土、房地产管理局申领《房屋安全鉴定书》。

4、把以上资料连同经营场所房产使用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章程和管理规章制度报市文化局审核。

5、对于申办歌舞厅、卡拉OK厅及游戏机室的,市文化局审核后出具《申办娱乐场所审核通知书》,作出同意与否的意见;对于其他娱乐场所,市文化局审核同意后,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

6、申办单位持《申办娱乐场所审核通知书》或《文化经营许可证》到公安、卫生、工商部门办理审核或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将有关审核文书、执照复印件于开业五天前提交市文化局。

有关体育活动的办事流程

1、凡举办各类带经营性的体育竞赛活动,须向市体育局体育市场管理科申领许可证方可举办。

2、凡从事体育经营者(含宾馆、酒店和旅游度假景点附设的体育经营项目,下同)需持有效证件向市体育局体育市场管理科申领《体育经营许可证》,持《体育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3、从事各类体育技术培训、体育咨询服务和担负体育经纪的人员,必须进行资格认定,领取《体育经营专业人员资格证》。

4、从事体育经营活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必要的资金和相应的设施、设备;
(2)有符合安全、消防、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件的体育场地;
(3)体育器材符合国家体委颁布的规范标准;
(4)有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专业资格证书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业务指导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具备的其它条件。

5、申领《体育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交下列文件或资料;
(1)申请报告书;
(2)专业人员合格证;
(3)具备资金、场地、器材、设备等必备条件的说明材料;
(4)申请从事攀岩、登山、漂流、热气球、横渡江河、水上体育娱乐、航空运动及滑稽体育表演等体育经营活动,还必须提供可行性报告。

印刷业审批制度

一、申办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企业

1、到市文化局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

2、到市公安局防火科申领《番禺市公安消防安全合格证》。

3、到市国土、房地产管理局申领《房屋安全鉴定书》。

4、把以上资料连同经营场所房产使用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章程和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发票、验资报告报市文化局审核。

5、 市文化局审核同意后,申办单位把资料送广州市新闻出版局审批。申办出版物印刷或装订企业的,由广州市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送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审批,核发《出版物许可证》。

6、审核同意的印刷企业,持《广东省印刷业许可证》或《出版物许可证》到公安部门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持以上两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将有关证照复印件于开业五天前提交市文化局。

二、 申办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及三印(复印、打印、影印业)企业

1、提供以上申报资料直接送市文化局审批(三印业可缺省《消防合格证》和《房屋安全鉴定书》)

2、审核同意的印刷企业,持《广东省印刷业许可证》或《广东省广州市打印复印影印业经营许可证》到公安部门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持以上两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将有关证照复印件于开业五天前提交市文化局。

广播电视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广州市有关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编制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进行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推进、更新改造广播电视硬件工程建设,并对其进行管理、保护和维修;有关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申报、审批及工程计划、进度、调整,并监督实施;广播电视工程管理、统计。
(四)负责管理全市音像制品市场,音像制品的审验;对邮寄、托运的音带进行审查。
(五)改善设备,着手管理电脑软件市场。
(六)传达党政机关政令。
(七)及时转播中央新闻,报导本地新闻。
(八)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并以公益广告、专题报道、热点讨论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九)负责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受设施与接收卫星传达的电视节目进行管理。
(十)传播知识、信息,提供社会教育、娱乐等服务。
(十一)对各镇广播电视站进行和业务指导。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专业科技、教育。指导全市广播电视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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